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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 第二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 大赛辽宁选拔赛的通知

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辽工发〔2022〕19号)安排,为切实组织好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辽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在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指导下,由辽宁省轻工业联合会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大赛和协调各项工作。大赛组委会主任由辽宁省轻工业联合会石洪祥会长担任,组委会委员由主办和承办单位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轻工业联合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组、赛务组、技术组和监审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裁判考核、监审仲裁和大赛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

 

二、比赛方式

 

大赛为个人赛,设有灯具设计师、工艺美术品设计师、玩具设计师、包装设计师和宝石琢磨工5个工种赛项,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工(三级)标准规定要求实施,理论考试赛题为题库抽取与专家命题相结合,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试题由大赛技术组命题,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权重比设定为理论考试20%、实际操作80%,相关技术文件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一)赛事安排

 

大赛拟定于9月中旬在沈阳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以报到通知为准。

 

(二)赛事报名

 

大赛参赛选手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守法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院校教师等从业人员。已获得“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含以上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各拟参赛选手应于9月1日前完成报名,全省依据各工种赛项报名人数,确定大赛规模,所有拟报名参赛的选手需填写《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四、奖励办法

 

(一)对荣获大赛各工种赛项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称号;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名次证书。

 

(二)对荣获大赛各工种赛项第2至5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资金奖励。

 

(三)对省级决赛且符合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选手,由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晋升相应技术等级(具体晋升以届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总工会、人社局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积极组织职工参赛。大赛承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广泛发动,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活动和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六)加强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六、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辽宁省轻工业联合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联 系 人:李芙蓉

 

联系电话:024-25878111,13840073790

 

电子邮箱:26984870@qq.com


关于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辽宁选拔赛的通知(3).pdf